省工商联与省司法厅召开辽宁首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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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省工商联法律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为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精神,深化“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日前,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召开辽宁首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部署会,为8个市场主体颁发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的牌匾,为首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代表颁发了律师执业证书。

  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是辽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具体措施,也是省司法厅等13个省直部门开展“为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对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早有部署,明确国有企业的法务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公司律师证,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司法部也作出有关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为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企业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更是保障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的有力支撑。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是落实国家有关部署的具体步骤,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建设轨道上运行的有益实践。公司律师要发挥身在经济活动中的优势,以专业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紧紧围绕企业合规经营,深度参与企业日常运营和重大决策,为企业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法律支撑。要自觉落实“两拥护”的从业要求,遵守职业纪律和执业规范,依法依规从业,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和律师协会指导,争做全省律师服务振兴新突破的标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市律师协会要加强跟踪指导,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加大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培训培养力度,确保试点工作依法稳妥有效运行,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公司律师试点企业和公司律师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一致表示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意义重大,是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身份的定位和认可,是更好助力企业建设发展的执照和证明,必将带动提升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和水平。公司律师代表表示,将认真履职尽责,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意见,妥善处理企业法律纠纷,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沿着合法合规稳步发展。要持之以恒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依法决策、沟通协调、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要自觉践行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树立依法依规执业、文明执业、高效执业的公司律师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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